劳动合同

啊南 2540阅读 2020.10.15

【导语】: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你知道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变更,终止等相关事项具体要怎么做吗?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规定呢?不知道没关系,看看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合同签订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多长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不是临时的工作,通常都是三个月以上的期限。一般来说会在1-3年左右。

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有哪些种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签订

三方协议怎么签订?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至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注意事项
     1.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其法律效力在去用人单位报道后便终止;
     2.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好违约金,违约金超过10000的就要慎重考虑了。
     3.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不守信用,可以将约定好的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
     4.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签订,不要等学校盖完章再交给用人单位填写,以防用人单位出尔反尔。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怎么写?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书里的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为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最终以双方协商为准。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只有少许空格需要填列,无固定期限合同只需在合同期限空格内填无固定期限和合同起始时间即可。个人经验,劳动合同书都是到人社局购买的,自己印制的到了鉴证环节还得返工。可能各地有出入吧,能通过鉴证就行。

二、书面劳动合同期限怎么填?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劳动合同试用期

       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过了单位不给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这段期间的认可有形式的底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试用期,那公司口头说的试用期不生效。你从进入公司开始就应该是转正后的员工待遇。换句话说,也就不存在转正的问题。
      一是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当场通知你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岗位撤销,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替代金解除,公司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无论是哪种情形,公司都必须证明这种情形属实。公司无法证明的话,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以违法解除为由,获得两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这是各用人单位均必须遵守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另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拖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该条款还强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最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无需确定终止时间。

     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做具体的规定,但是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格式

一、劳动合同格式怎么写?
劳动合同有很多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共有九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全面如实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诺:其与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实体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保证其所提供的与本人有关的所有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证明等真实无误。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公司地址:                                             

邮编: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                                   

户籍所在地 :            省                  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属于:□竞业限制,□非竞业限。竞业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2、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与甲方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件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伪造简历,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在下述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1)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结构调整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确因经营服务需要,可以调整(或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工作要求、工作质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合同

约定工作岗位的。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基础上,根据本公司岗位

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且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制度,给予乙方调休或补休;非甲方安排的加班,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加班费以及不得要求调休或补休。

3、乙方应利用有效劳动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随意加班,如确需加班需按公司规章制度提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报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加班。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不能在有效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将不给予调休或补休。

4、乙方按照国家及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生育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公司工资制度、考核制度及经济效益状况,视乙方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付给乙方劳动报酬,甲方对乙方实行月薪制工资,月工资标准为        元(包含竞业限制补偿),(其它补贴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乙方在试用期的月工资标准为      元。

2、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25日。

3、若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照甲方新标准制度执行。

4、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乙方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5、甲方依法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应向国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应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须的真实资料。

3、乙方工伤待遇按《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 若乙方自动放弃公司缴纳保险,则甲方不予补贴乙方任何费用。

5、其它各项待遇,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建立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对有可能发生有违工作流程及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3、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规章制度、法规等必要的教育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岗位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七、劳动教育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职业基本技能要求、劳动安全、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乙方应按照培训要求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工作。

2、甲方有权根据公司需要和乙方自身条件及工作岗位需求派遣乙方在甲方公司以外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培训,但乙方应和甲方签订培训协议,并按培训协议要求履行合同劳动义务。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经甲方同意乙方占用工作时间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应予甲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书,约定乙方服务期限,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书的约定,培训协议书系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总费用(培训费+培训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因培训产生由公司承担的其它费用)的协议约定剩余费用。

八、保密及竞业限制

1、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可根据需要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系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保密协议的,企业则应制定保密细则/管理办法等来界定保密事项、保密期限、保密人员、泄密方式、泄密的赔偿责任等。

2、第二职业限制: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内任职。这些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也不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3、乙方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2年内遵守竞业限制,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离职后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联系甲方客户合作,为此使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法律追究及经济赔偿。                                          

4、违约责任 :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或者造成甲方客户、合作伙伴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九、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必须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2、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依法制订的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奖励和必要的行政处理,直到解除劳动关系。

3、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合同附件应向乙方提前公示,签定本合同,即视为乙方已阅读并同意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4、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

十、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1、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5)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提供和户籍不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不真实的履历、虚假的原单位的离职证明等其他虚假文件;

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有侵占、挪用甲方公司资产的行为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适用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甲乙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

1)完成手头业务,或经上级主管批准可将未完成的业务交接给指定工作人员;


2)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清理完毕财务借支及相关帐目,并移交办公用品;

3)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移交所有客户资料,工作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

4)甲方应于乙方移交完毕上述所有项目后一个月之内支付相应工资,并按相关规定给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并于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的一月内协助乙方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提供辞职证明文件;

5)乙方有义务完成交接工作,因乙方原因致使交接工作无法完成的,在乙方交接期间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1、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以及甲方采用的内部规章向乙方付酬;

(2)尊重乙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3)由甲方自行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立培训课程提供给乙方;

(4)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其上司指示以及公司所列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全部义务;

2)遵守甲方颁布的一切工作规章和准则,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

3)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课程以提高工作技能;

4)不得为任何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目的使用甲方的设备、工具、信息和其他资源,不得在甲方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从事与甲方业务无关的活动;

5)不作出任何可能对甲方威望、信誉、利益或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十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具有违反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未及时交接工作的,应用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来做为赔偿,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实际进行赔偿;相反如果甲方未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的,应给乙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4、乙方因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贰万元违约金,造成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任何一方既可以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诉讼处理。

2、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不影响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若涉及到影响到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双方须妥善处理劳动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企业行为。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规章制度、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内所用的“工伤”一词不包括乙方因违法违纪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等造成的伤亡。此类乙方责任行为而导致的伤亡及所需的医疗期及费用均由乙方个人或其责任人承担;

4、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并详尽了解本合同所含条款和条件;

5、乙方确认已与除甲方外的其他雇主终止了所有用工关系或劳动关系;

6、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导致乙方作为合同一方的任何其它合同或协议构成侵权,也不会对乙方与任何其他方过去或现存聘用关系构成侵权;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增加或修订以下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范本

范本一:

劳动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                          (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或        个月),从            年起至                        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个月(或        年),即从                        日起至                        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 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于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行政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盖章)



                       

范本二:

劳动合同


编号:(    )字201__第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镇)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乙方确认自己合法具备合同主体资格,本合同签署系双方真实意愿的结果。

一、工作内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

乙方保证有能力及愿意从事上述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相关考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可以根据需要或乙方的个人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人事异动表》或签订的新职位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修改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书面变更依据,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案。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第三条 试用期为乙方与甲方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    个月(自          日起,至              日)。


三、职责要求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考核,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 乙方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维护甲方的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和经营理念的统一,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范。

第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竞业禁止的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具体义务见本合同附件《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四、工作时间、地点

  第七条 根据甲方工作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不定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

  乙方应当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必须按甲方规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书面批准,否则不予认定,视同乙方自主行为,打卡考勤记录延时下班不作为加班依据。对于经甲方批准的加班,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五、劳动报酬、保险福利

  第九条:薪资

  1、在乙方付出正常劳动并正常出勤前提下,甲方原则上于次月十五日支付乙方上月薪资,薪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工资。延期支付应通知乙方。

  2、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的薪资收入中包含了甲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补贴等工资性报酬,具体薪资标准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和职责不同按甲方薪资制度执行,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对乙方工资报酬进行合理调整。

3、乙方工资增减幅度应依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相关薪资制度以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进行调整;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调整。

4、乙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其月工资按调整后的岗位作相应调整,具体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加班必须事先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乙方正常出勤实得工资的70%作为计算基数。

6、《人事异动表》作为修改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书面变更依据,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案。

7、按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被甲方作停职反省或察看处理的,停职期间乙方的月工资按当年甲方经营所在地当地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8、乙方领取工资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表示异议的,即确认该工资为乙方应得之劳动报酬。

第十条 保险

1、甲方按国家规定及乙方户口性质给予乙方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外省市城镇 □外省市非城镇,属乙方自行承担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统筹保险费用。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转入社会保险关系致使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建立社会保险的有关凭证,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按有关规定转移。转移社会保险需要乙方提供必要资料和信息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因乙方拒绝配合致使社会保险无法正常转移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病假、事假、工伤或职业病期间工资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且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的,甲方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1)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60%计发。

2)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二年但不满四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70%计发。

3)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四年但不满六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80%计发。

4)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六年但不满八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90%计发。

5)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八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100%计发。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且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的,由甲方支付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如下:

1)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40%计发。

2)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50%计发。

3)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三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60%计发。

3、以上两项中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指乙方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资的70%。但上述两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事假,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事假当天的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按时发放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执行,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安全操作。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须遵守。

    1、甲方规章制度和纪律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决定、员工手册、劳动和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规范、作业流程、考核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将以不特定公开的方式予以告知(包括但不限于开会通知、张贴公告、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告等方式)。乙方不得以未单独告知为由拒绝接受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受到的相应处罚。

4、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协同、文件流转、信息发布均通过公司办公系统来进行,且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部通过办公系统向公司所有员工公示;乙方有权上线阅览并提出意见;若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在系统上公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作乙方已知晓并认可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愿自觉遵守和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人员聘用、考核、管理,乙方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如学历、资格证书、个人履历、基本个人信息、劳动关系)、身体健康证明等为甲方决定聘用乙方的重要参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甲方于劳动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个人素质或身体状况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不具备担任甲方聘用岗位的条件,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或采取其它措施,并不承担补偿和医疗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上的所有情报,甲方的投资计划、财务状况、经营数据、营销方案、促销计划、商品价格、产品配方、产品工艺、经销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及与业务有关的秘密等。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竞争对手、新闻媒体或外界披露与甲方有关的业务信息。

  2、乙方保守秘密的条款,不仅适用于在甲方任职期间,而且也适用于离开甲方后。

    3、乙方还需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3)如发现技术和商业机密被泄露或者自已过失泄露技术和商业机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上述规定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形:

1)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不能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定额或指标的;

3)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4)乙方担任管理职位,管理的团队中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的;

5)乙方发表任何损害甲方利益言论的;

6)乙方在工作中屡犯同类过错的;

7)其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

2、  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使甲方经济损失达壹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

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  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7、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的;

8、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9、  没有亲自履行合同行为发生的;

10、其它依法或依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甲方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1、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后的三十日内应按甲方规定正常工作并履行工作交接和办理离职手续。未得到甲方许可擅自离职或拒绝履行甲方交接手续的,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根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

3、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等到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上,双方可相互告知续签意愿,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本合同可以续订,并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但甲方有要求续约或提高劳动条件要求续约的权力,乙方拒绝而导致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续签合同的,甲方无补偿义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也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本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按以下标准支付:

  已履行合同年数´乙方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已履行合同年数不满一年超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未满6个月的按半月工资补偿。

  乙方属于月工资标准高于当地社平工资基数三倍以上的,有关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的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用于乙方的培训费用、泄密损失和因乙方提前离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所属公司工会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现行《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另约定以下内容:

1、  双方有未尽事项的,如甲方与工会所签《集体合同》有规定的,从《集体合同》规定。

2、  双方对公司规章公示、对员工个人特殊申请或调整有异议的,以工会备案确认为准。

3、  依据相关规定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事宜,双方可以由工会组织进行协商,并以谈话记录作为协商过程的有效说明

4、  凡规定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乙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应当签收,拒绝签收的以乙方填写的住所的邮寄送达为有效通知。依据乙方所留地址无法邮寄送达的,以甲方的公告在工会备案为有效通知。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年终奖金或其它依公司发放的任何奖金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有关约定与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均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并正当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均应如数向甲方交还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财产,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灭失或文件泄密,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下列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之条数,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诺并保证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并保证遵守。

1、  《员工手册》 《奖惩条例》《问责制》

2、  《竞业禁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保密协议》

3、  其它经由办公系统等合法途径颁行的涉及员工管理的规定文件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亲笔签名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效力

一、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种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1、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由国家予以取缔。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4、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二、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哪里
1、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表现在权利与义务两方面。
即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当事人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这些权利也包括合同履行当中的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同时当事人还有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获得补救的权利等;
另一方面,依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当事人必须履行,拒绝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或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也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不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
3、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依法将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

劳动合同变更

一、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1、提出变更的要约: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
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务操作指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强行变更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怎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所谓协商变更,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协商变更是在没有任何客观情形下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这种变更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合同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没有经过协商或者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得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此外,协商变更还需满足另外两个程序性条件,一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二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概括起来讲,协商变更的具体实施步骤是:
1、一方将劳动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
2、另一方对对方提交的变更内容进行审查。
3、经审查如果没有异议,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对其变更内容表示同意。如果有异议,则以书面形式将异议返回给对方,双方就异议再次进行另一轮的协商。
4、直至双方对劳动合同变更的异议完全消除,再由一方根据协商一致的内容起草变更协议,提交另一方签章。变更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由双方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5、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后,需要立即履行的,双方按照变更协议严格履行,并为对方履行该变更协议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最简便的变更形式,也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过程中使用最多、最广泛的一种方式。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一般约定哪些内容?
  补充条款一般是对劳动合同中为约定的事项进行的一个补充,它可以对许多方面进行补充约定。补充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约定好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如果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想要调整的话,就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2、工作时间:双方约定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乙方属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甲方不再作加班处理。
  3、教育培训: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学习条件的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以提升自身素养与职业技能/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培训不计入加班时间。
  4、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内部的一些管理制度,也可以纳入劳动合同补充条款的范畴。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前提,是规章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内部制度与劳动法冲突,那必须以劳动法为准。
  设计补充条款要注意,严格而言,合同补充条款是对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事项:

一、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岗位/职务调动。

二、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薪金按公司《工资标准》执行发放,试用期内乙方工作表现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此条只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三、乙方同意按公司规定缴齐所有证件后购买社会保险。

四、乙方同意甲方每月薪金发放按以下组成执行:

1.岗位工资:元

2.职务工资:元(该部份工资已含每月固定加班费)

3.浮动工资:元

4.用餐津贴:元

5.住房津贴:元

6.通讯津贴:元

7.交通津贴:元

乙方同意按《工资标准》执行上述工资待遇。

五、乙方通过试用期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如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乙方擅自离职,甲方将以乙方一个月薪金总额代替天通知期,并有权追究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是从事xxx服务行业,乙方在职责范围内需要超时工作可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在职责范围外因公司工作需要安排在节假日上班,公司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七、如有下述情况发生,甲、乙双方之《劳动合同》视为终止:

1.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工作项目若发生撤场情况,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2.甲、乙双方所签定之《劳动合同》期届满后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八、本协议、《员工手册》等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为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劳动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盖章(或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签

一、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
       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忘记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忘记续签职员可以提醒其续签,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以免产生不必须的纠纷。劳动合同到期也可以不续签。

劳动合同违约

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1、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2、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5、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1、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內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3、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终止劳动合同

怎么终止劳动合同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 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 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 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 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 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 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 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 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 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休年休假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据第四十四条第(一)、(二)、(四)、(五)项终止劳动合同,或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合同终止等而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单位需支付劳动者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当然,也不能排除一些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以职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也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但是否应支付职工当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呢?
  实践中两种观点争论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职工虽然因严重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他们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和获得未休年假工资的权利不能因此而消失。当然,当年度职工应休年休假天数,应按解除日期重新折算。
  另一种观点认为,“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是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到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条件下未予以安排。符合上述特征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职工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而单位因职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系合法解除,造成单位未按原计划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责任在于严重违纪职工本人,故不能再苛求单位当年度再安排职工休年假。
  结论: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者系自身原因致其无法足额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当然,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可在一个年度内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于跨年度的未休年休假,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仍然不能免除。不过,实践中对于此案判决仍存争议,建议用人单位即使以严重违纪解除,还是尽量安排职工休年假。

劳动仲裁

一、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收齐相关法律文书,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二、员工发起劳动仲裁常见情形及对应劳动仲裁请求:
1. 被公司无故单方解除;
2. 公司克扣工资;
3. 未缴纳社保、公积金;
4. 未签劳动合同;
5. 其他情况

劳动合同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劳动者无须支付。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

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三、公司的违法行为的责任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合同撤销

怎么撤销合同
1、最简单的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撤销合同;
2、通过诉讼的方式撤销。

如何申请法院撤销合同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如果是因重大误解签订的,或者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翻译

合同怎么翻译?

1、首先,我们应该对合同进行全面理解,从各个方面都要了解,这样才能对专业术语的使用不会出现错误,还要研究合同的结构,了解其大致篇幅,这样就可以在翻译之前对合同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2、其次,对于条款的翻译。条款的翻译也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合同的条款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是分开的,前后不相连的情况时有出现,因此,我们就必须对其进行具体分析,找出其中最适合的翻译方法。因为条款通常都是由一些比较复杂的长句组成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先理清句子之间的逻辑结构,让其更加的清晰。
3、再者,语法的运用。语法在合同的翻译当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你的语法功底比较的扎实,那么对于合同的翻译,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中都不会有太大的难题,并且对于我们理解合同的主旨大意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另外,语法也会让我们更好的组织我们的语言,用更简洁更准确的词汇来表达合同的术语。
4、最后,要准确的组织自己的语言,将合同的内容完全的翻译出来,这时需要我们的译者运用自己所知道的翻译技巧和方法将其准确的进行翻译,之后再稍微的整理一下,这样,就可以让自己的合同翻译的语言在格式上和文体上都能符合合同的规范和要求。

翻译须知
时间尽量充足。翻译是一项艰苦、复杂的脑力劳动,投入的时间和翻译质量往往成正比。如非加急件或特急件,请尽量给予我们充足的时间。原稿尽量清晰。客户原稿的文字和图像一定要清晰,要提供最终稿,最好是电子文件。您在与工作人员确定价格及待翻译文件之后必须签订翻译合同,同时确定付款方式;如存在疑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并确定。

无效合同

一、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
       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