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器具怎么申请

啊南 1187阅读 2021.04.27

【导语】: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之后仍需后续治疗的可以申请工伤康复治疗。如有特殊需要,还可以申请工伤康复器具。现在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工伤康复器具该如何申请,申请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人应提供哪些资料等等。

工伤康复器具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工伤康复器具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在职员工,且被认定为工伤;

2、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关闭、破产企业的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

3、对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1993年8月1日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统筹后参加工伤保险,且尚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也没有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4、对事业单位、法院、其他机关委托参照工伤保险有关标准对受伤人员是否需要安装、维修、更换康复辅助器具确认的。

资料提供说明

1、安装假肢、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或辅助器具需维修、更换的,由定点康复机构提出意见;

2、安装义眼、假牙、助听器、拐杖的,由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a、《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

b、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已做劳动能力鉴定);

c、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d、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工伤康复治疗怎么报销?

工伤康复治疗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怎么申请康复器具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持伤残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意见和工伤治疗原始病历到市社保局领取《**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报市社保局工伤生育待遇管理处,由市社保局报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后开具《**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通知单》,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凭通知单按规定到定点机构安装、配置辅助器具。
五、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受理。
六、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申请工伤康复器具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在职员工,且被认定为工伤;
2、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关闭、破产企业的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
3、对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1993年8月1日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统筹后参加工伤保险,且尚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也没有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4、对事业单位、法院、其他机关委托参照工伤保险有关标准对受伤人员是否需要安装、维修、更换康复辅助器具确认的。
 
资料提供说明

1、安装假肢、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或辅助器具需维修、更换的,由定点康复机构提出意见;
2、安装义眼、假牙、助听器、拐杖的,由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a、《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
b、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已做劳动能力鉴定);
c、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d、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市外转诊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工伤市外转诊?

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工伤职员发生以下四种情形可以申请办理市外转诊手续:
1、医疗机构无条件进行诊断或治疗;
2、长驻异地居住或工作;
3、1至4级工伤职员户籍从单位迁回原籍;
4、1至4级工伤职员长期在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需填写《企业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经治疗痊愈或职工本人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提供不需进行鉴定的书面证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职业病诊断证明(复印件)、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核定审批表(复印件)。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还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及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住院原始发票(已由商业保险支付的要提供原始发票的复印件)。

为工亡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工亡职工的档案、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供养亲属的户口簿(复印件)、供养亲属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的证明、供养亲属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公证处提供的供养亲属属于养父母或养子女的公证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以及选择父母其中之一为供养亲属的认定证明等。

与此同时,供养亲属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包括: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