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转移

啊南 1437阅读 2021.04.28

【导语】: 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转移?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般来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

(1)已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本省不是其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至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1)已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需要将原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的;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本省为待遇领取地,需要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

转移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合并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余额将全部转移,如果是省内社保转移,因为没有跨统筹地区,所以养老保险公司缴纳部分是不需要转移的,如果是省外的情况,那要按比例转移,一般是你缴费基数*12%,大概是公司缴纳费用的60%,当然具体情况还要看转入地社保局的具体规定。

转移流程

(一)职工养老省内转出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各区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携带由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2014年4月1日起纸质函件不再交收。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并转出转移基金。
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核对无误且转移基金到帐后,完成申请人转移接续业务。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其转入申请,并向广州市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跨省《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接收函》”原件。
(二)职工养老省外转出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各区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携带由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并加盖公章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原件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邮寄(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原件、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的《回执》原件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联系函》或《回执》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或《回执》审核无误后,对已联网的地区通过劳动部转移平台下载《联系函》或《回执》信息办理转出业务,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同时上传《转移信息表》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
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核对相关信息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转移接续业务。
(三)城乡居民养老转出
1、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城乡居保停保后,携带由广州市各县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并加盖公章《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历史记录表》原件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先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3、广州市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应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并终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4、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记录个人账户。已经在转出地完成当年度缴费的人员,在转入地不再缴纳当年保费。
(四)职工养老省内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4、申请人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情况。
(五)职工养老省外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加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且近期打印一般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账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原件。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通过邮寄的方式转交(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的回执)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转移相关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或《回执》后办理转出业务,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联系函》或《回执》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并转出转移基金。
4、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审核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5、申请人可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情况。
(六)城乡居民养老转入
1、参保人员在新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后申请转入外地城乡居保,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如有重复缴费的情况,同时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提供本人在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扫描归档,以便后续如转入的缴费历史有重复缴费情况,可立即进行退费业务的办理。)
2、转入地社保机构核查材料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先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3、转出地社保机构接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后,为参保人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并终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4、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记录个人账户。已经在转出地完成当年度缴费的人员,在转入地不再缴纳当年保费。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
(一)职工养老省内转出
1、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办理不便提供员工身份证件原件,可填写《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人员信息明细》表格,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工养老省外转出
1、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属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3、缴费账户为一般帐户的,提供加盖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且近期打印一般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账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原件;
4、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办理不便提供员工身份证件原件,可填写《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人员信息明细》表格,加盖单位公章。
(三)城乡居民养老转出
1、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2、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3、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职工养老省内转入
1、填写《参保人员申请转入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情况表》;
2、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的《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备注:
1、养老保险转入过程中,如申请人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请时不提供,则办理转入时需提供):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②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③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
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如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4、如特殊情况涉及转移业务的资料需由申请人直接转交的,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密封盖章后转交。
5、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电子归档。
(五)职工养老省外转入
1、填写《参保人员申请转入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情况表》;
2、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的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原件;
4、申请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5、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批准部门同意调动的材料原件(如提供复印件的,需由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备注:
1、养老保险转入过程中,如申请人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请时不提供,则办理转入时需提供):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②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③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
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如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4、如特殊情况涉及转移业务的资料需由申请人直接转交的,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密封盖章后转交。
5、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电子归档。
(六)城乡居民养老转入
1、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申请表》;
2、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历史记录表》;
3、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4、如申请人转入的缴费年限存在两地重复缴费,需办理退款的,在办理转入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②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

养老保险转移只能转个人缴纳的部分吗

只能转移个人部分,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社会统筹。
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一般个人是缴8%,单位缴20%,即累计缴费28%,转移的时候,个人全部转移,单位则只转移12%。即转移20%。
不过单位的是否转移对个人没有任何影响。因为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只是8%构成的,不论转移还是不转移,不发生变化。

养老保险办理转移需要多久

办理时限
转入:
1、在参保人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条件和资料,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联系函,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2、在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信息表和资金后,审核信息无误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接续。
转出:
1、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广州市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转交《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办理的业务同时上传相关信息,并转出转移基金。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养老保险不转移的后果

缴纳养老保险累积15年即可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不转移养老保险不会影响到后续的养老金领取。如果养老金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这种情况需要按照缴费满10年的地点来确定领取养老金的具体地点,若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点,则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点来确定,但是如果在所有地点缴费均不满十年,需把养老保险关系与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

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转移

办理流程
(一)职工养老省内转出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各区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携带由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2014年4月1日起纸质函件不再交收。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并转出转移基金。
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核对无误且转移基金到帐后,完成申请人转移接续业务。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其转入申请,并向广州市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跨省《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接收函》”原件。
(二)职工养老省外转出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各区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携带由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并加盖公章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原件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接续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金额;

(2)将转移基金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一)职工养老省内转出
1、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办理不便提供员工身份证件原件,可填写《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人员信息明细》表格,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工养老省外转出
1、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属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3、缴费账户为一般帐户的,提供加盖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且近期打印一般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账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原件;
4、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办理不便提供员工身份证件原件,可填写《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人员信息明细》表格,加盖单位公章。
(三)城乡居民养老转出
1、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2、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3、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职工养老省内转入
1、填写《参保人员申请转入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情况表》;
2、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的《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备注:
1、养老保险转入过程中,如申请人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请时不提供,则办理转入时需提供):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②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③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
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如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4、如特殊情况涉及转移业务的资料需由申请人直接转交的,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密封盖章后转交。
5、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电子归档。
(五)职工养老省外转入
1、填写《参保人员申请转入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情况表》;
2、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的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原件;
4、申请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5、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批准部门同意调动的材料原件(如提供复印件的,需由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备注:
1、养老保险转入过程中,如申请人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请时不提供,则办理转入时需提供):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②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③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
2、如存在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如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4、如特殊情况涉及转移业务的资料需由申请人直接转交的,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密封盖章后转交。
5、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电子归档。
(六)城乡居民养老转入
1、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申请表》;
2、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历史记录表》;
3、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4、如申请人转入的缴费年限存在两地重复缴费,需办理退款的,在办理转入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②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


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还可以办理转移吗

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举例:若某君现已在福建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则不能再向社保机构要求将其社保关系跨省转移到上海等地。

一般来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

(1)已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本省不是其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至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1)已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需要将原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的;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本省为待遇领取地,需要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

转移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合并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余额将全部转移,如果是省内社保转移,因为没有跨统筹地区,所以养老保险公司缴纳部分是不需要转移的,如果是省外的情况,那要按比例转移,一般是你缴费基数*12%,大概是公司缴纳费用的60%,当然具体情况还要看转入地社保局的具体规定。

养老保险转移委托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养老转出:
第一步,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②缴费职工户口簿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⑤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⑦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步,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
养老转入: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入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保险转移整个过程需要45个工作日也就是2个月左右

养老保险不转移有什么后果

缴纳养老保险累积15年即可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不转移养老保险不会影响到后续的养老金领取。如果养老金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这种情况需要按照缴费满10年的地点来确定领取养老金的具体地点,若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点,则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点来确定,但是如果在所有地点缴费均不满十年,需把养老保险关系与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

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委托别人办理

社保转移可由他人代办吗?

转移社保是 可以由他人代办。实际上代理转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要是你自己写一份委托书,并且提供自己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那么有这两样东西就可以帮着代理。

转移之后可以由自己的同事,把转移涵和缴费明细寄送到你的手里,这样的话也可以完成正常的社保关系转移。不过的话, 大家可以事先先打电话先咨询社保局转移情况。(部分地区可网办)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只需提供身份证以及你的社保账户存则或者社保卡到社保局个人业务柜台办理社保划转,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1、根据最新的政策,你在A地只要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就可以在A地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将A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到B地来,该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另外,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2、目前政策下,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转移,其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是不能转移的。
现在社保全国联网,到哪里都能查的到,所以很好办的,一张社保卡,中国通用
社保局咨询电话是:12333. 你有什么疑问直接拨打这个电话转人工服务就会帮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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