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变更公积金个人信息

啊南 6150阅读 2021.04.28

【导语】: 住房公积金关系到我们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如何修改公积金个人信息呢?详见以下内容:

公积金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怎么办理

1、变更办理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有误且账户在单位的。

2、变更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3、变更办理所需材料:

个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3)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本单位职工,发生错误原因等事项;

(4)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公积金变更个人信息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持以下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职工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同时,要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的市民,职工本人应持以下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办理:职工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职工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和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单位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3)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本单位职工,办理修改人员是单位指派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发生错误原因等事项。

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注意:

1、本申请书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凭证,职工本人申请办理时无需填写括号内受托内容。

2、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好码一致,只变更其他信息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不一致,变更任何信息,《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印章。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变更公积金贷款年限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6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4,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5,首次期限变更以合同期限为准,延长或缩短的期数以12的倍数(年)变更。

6,贷款期限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已还期数+未来还款期数,下同)不能超过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即商品住房30年,二手住房房龄加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周岁、女60周岁)。

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详细规定如下:1、贷款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2、贷款人购买的是私产住房的,则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3、贷款人如果购买二手住房,房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等等,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的计算有一个简单的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税后月工资+借款人配偶税后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借款期限(年)
还贷能力系数一般为04——0.5,下面计算按0.45确定。
如果你需要贷款20万元,以上式子可以写成:
借款期限(年)=贷款额度/[(借款人税后月工资+借款人配偶税后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 ],把数据代入公式:
200000/[(3000+0)*0.45*12]= 12.35年
根据以上计算(按你未婚计算),如果你贷款20万元,至少要贷12.35年(约12年零4个月),如果要减少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额度,就必须提高你目前的工资收入。
说明:还贷能力系数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整个计算的数据,一般银行会取0.45,但各地也有所差异。

怎么变更公积金贷款年限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可根据个人的偿贷能力和意愿调整贷款年限。通过变更贷款期限,获得比较适宜的月还款额度。

贷款期限变更后,未来还款期数的执行利率,根据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按贷款期限匹配的利率标准执行。即贷款期限变更后,实际贷款期限低于5年(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利率标准执行;实际贷款期限高于5年(不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以上利率标准执行。

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余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办理请慎重考虑,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

贷款期限变更后,未来还款期数的执行利率,根据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按贷款期限匹配的利率标准执行。即贷款期限变更后,实际贷款期限低于5年(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利率标准执行;实际贷款期限高于5年(不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以上利率标准执行。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如何办理公司名称变更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变更时,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手续。

办理流程:

1. 申请变更的单位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所在区、县的公积金运用中心办理账户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2. 经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账户名称变更登记后,单位携带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打印的一式三联的《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名称变更登记审批单》及三联经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加盖业务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户变更登记表》到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办理变更手续。

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变更后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变更后新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公积金提取银行卡账号怎么变更

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温馨提示:

   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业务”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

   已在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APP接收验证码登录后设置密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刷脸登录和密码重置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更快捷的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4.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更改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生效后,要更改贷款金额或年限,会牵涉到产权证、抵押、公证等相关部门的配套办法和手续,因此目前还不能更改。但可以通过办理提前还贷来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是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余额冲贷业务。将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贷款,减少月还款额,减轻还款压力。

公积金如何变更贷款还款方式

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可以改的,包括公积金贷款;
要你自己本人到银行提出申请(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等),然后银行审批同意后就可以了。
目前社会上绝大部分人(包括银行职员)都认为:用等额本息还款,要提前还款,就多交利息,不划算。
你之要改为等本还款,是不是认为较划算?
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贷款法,哪一个还款划算?实际上不存在划不划算的问题,贷款利息计算,只要利率固定了,那就根据资金使用时间长短来确定的,贷款用量越多、计息就多,用多一天就计一天息。
所以你之前用等额本息还款所交利息,银行是根据你使用的资金、时间来计算,不存在银行多计的问题。现在电脑已普及了,只要自己(或叫他人)用excel算算,计息就出来。费用的东东,是可以明明白白计算出来的,骗不了人;如果银行多收的,你随时可要求退回的。
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贷款法,没有划不划算的问题,也没有好不好之分,只有合不合适自己之分。
等额本息还款法,适合那种经济收入较稳定,或对自己未来的工作、对未来经济有信心的人。
等额本金贷款法,适合那种不喜爱贷款的人,或对自己未来工作没把握的人,或对未来经济信心不足的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有个最高限额:1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则最高限额为40万元;和配偶同时使用,也就是说2个人的公积金同时申请,那么最高能贷60万元。这个最高限额的计算,每隔一段时间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公布新限额,具体关注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的文件。

贷款层数简单计算,比如规定只能贷款6层,那贷款额度也就是房款乘以60%。这种算法同样受政策影响很大,也受市场的波动影响,具体还是要以当时的政策而言。

目前银行放贷,比较看重还贷能力,在核定你的额度时,大多会按照还贷能力来计算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人工资加上公积金月缴数,乘以一个银行评估的还贷能力系数,这个算出就是你所能贷款的理论最高额度,然后还要减去你目前所在还贷月缴存金额(没有则为0),再乘以贷款期限,这样就得到你的实际最高贷款额度了。

第四种方法同第三种类似,只是把夫妻双方的收入共同纳入计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怎么变更单位经办人

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账户里可以修改一些辅助信息,但是经办人的身份信息无法在网站内直接进行修改,所以需要去现场修改。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3、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然后选择公司所在的公积金管理处下属的银行去办理业务即可。

以朝阳公积金管理处为例:可以去朝阳公积金管理处下属的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办理业务。不是朝阳所有的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都可以,要有公积金处授权的才可以,所以有不清楚的一定提前打电话问清楚,省的白跑一趟。

去银行办理之前可以先预约时间办理,每个银行的预约方式不同,要提前打电话问清楚如何预约。

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怎么变更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变更借款人扣款账号的,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其贷款银行网点进行申请。贷款银行在中心系统的“个贷业务/贷后管理/扣款账号变更登记”进行操作登记,扫描相关资料后进行“扣款账号变更确认”完成变更。所需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借款人银行卡。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以两人合贷,但常常贷款途中出现意外,需要变更贷款人。毕竟跟钱有关的事,一般来说变更贷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贷人或参贷人在该套房屋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的前提下,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出公积金贷款。

由于借款人死亡、离婚或其他法定原因需变更借款人,而新借款人是原借款人的直系血亲或配偶,则新借款人无论变更时是否符合公积金个贷条件,均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怎么修改公积金提取额度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10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1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9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1、系统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的职工,对于提取人的婚姻关系、提取原因、提取限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填写《提取记录单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部进行变更。
2、管理部根据提取人的变更申请,审核以下相关材料:
(1)配偶关系变更的,应审核配偶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对于提取人婚姻关系解除的,应同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明材料重新分配提取限额。
(2)提取原因信息变更的,应审核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与首次申请提取相同);
(3)提取限额变更的,仅审核变更申请表,但修改后的提取限额合计不应小于累积提取金额。

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规定?

1、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3、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4、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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