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啊南 4959阅读 2021.04.28

【导语】: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住房公积金转移要满足什么手续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住房公积金转移要满足什么手续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公积金转移到异地需要什么条件

职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

  3、职工在广州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职工在广州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

  5、职工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6、职工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与在外地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住房公积金进行异地转移流程

1、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2、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公积金转移到异地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需提供材料,由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核对帐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帐面金额),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不销户的,支取额度=帐面金额-当前月缴存额-百元位以后数字(取整至百元位)  

1.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银行签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只限购买自住住宅);

(3)由银行打印的当前的还款计划表(原件和复印件);  

(4)还款存折或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还款清单(要有上月还款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若是配偶贷款)(原件和复印件);    

2.一年内购买商品房的,提供: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房屋所在地产房局备案(西安市是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年内,只限购买自住住宅);或房产证(一年内)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购买现房、二手房或买房的合同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的);  

(3)房款收据或购房(原件和复印件);

跨省买房可以取公积金吗?

跨省买房是可以取公积金的,但是一般的都是转移公积金的。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的。

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

公积金怎么办理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职工变工作单位其原单位名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调入单位公积金帐户同原单位名公积金帐户。

1.职工新调入单位归集部门立公积金帐户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户证明。

2.由调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户帐,帐面余额填制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

3.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内容:转入,转单位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归集部门,调职工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致,转移金额该职工帐户帐面余额,签章(归集部门留印鉴)。

4.住房公积金封存职工离职、停薪等原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调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尚未调入单位立公积金帐户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原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

5.住房公积金封存启封办理程序由职工所单位办理汇缴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即办理恢复缴存由单位通填报变更清册予启封。

公积金怎么办理跨省转移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

1、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登记个人明细账。

2、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4、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5、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