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临时工的法律问题

艳芬 1266阅读 2023.04.14

【导语】: 很多学生在寒假期间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增加自己的社会实践经验,或者说是勤工俭学,在寒假期间也不能休息,要忙于做寒假临时工。那么,您知道寒假临时工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吗?寒假工协议书范本怎么写?临时工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寒假工协议书范本

寒假工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由甲方组织乙方寒假期间赴甲方联系的用人企业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沟通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达到的要求

1、 年满十六周岁,持真实有效身份证及学历证明。

2、 身体健康,无刺青,无纹身,无烟疤,无色盲色弱、心脏病、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

3、工作周期:自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住宿环境无粉尘、无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岗位无危险性。

2、甲方负责组织车辆输送乙方至用人单位,并安排好乙方住宿和上岗问题,车费、体检费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上岗后,甲方负责安排驻厂管理人员作为乙方和用工单位的联络人员,为乙方提供跟踪服务,帮助乙方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伤、劳务纠纷或非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甲方负责按照国家法律协助乙方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安排和调配,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此协议约定的工作周期完成工作期间的工作。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辞职,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驻公司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擅自离职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作不满30工作日擅自离职者甲方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扣发其部分工资作为由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4、 寒假工作期间乙方在甲方合作用人单位以外的区域引起的纠纷,冲突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薪资福利相关费用

1、 乙方工作期间的工资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乙方。

2、 用人单位——;

① 综合工资: 3000 — 4500 元/月

② 公司提供早、中、晚餐及集体宿舍,根据厂方实际情况、提供免费工作餐及加班餐。

五 、如本协议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时,应无条件以有关政策、法规作调整。出现争议应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乙方与甲方签订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工作期满离职、 中 途离职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有哪些?临时工的工资待遇相较于合同工是否有差异?我国相关政策对临时工与合同工有怎样不一样的规定呢?下面请跟随小编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祝您阅读愉快!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

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区别:

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对待,要看你是不是来公司很久了。如果公司在最开始跟你谈,就是说让你完成某项工作,之后就解除合同让你走。那么你就没有那些待遇了。至多要求公司在此期间给你入一份商业保险。

如果是像合同工一样招聘你的,那就是公司的问题了,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去申诉,听取仲裁部门人员的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正式工和临时工都是合同制的,区别是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会有五险一金,工资较高,福利待遇较好;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只发工资,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都由劳务公司负责(相当于包工头)。区别就是正式工工作稳定工资较高福利优厚,临时工工作不稳定工资较低福利几乎没有。

临时工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

很多人都提倡临时工同工同酬,但是在大部分单位或者企业临时工待遇都会比正式工要差一点,关于临时工同工同酬我国有怎样的相关规定呢?下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小编祝您阅读愉快!

临时工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1、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2、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3、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