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么办

海玉 645阅读 2020.04.30

【导语】: 近几年养殖行业渐渐走向规模化,就是在一些小的乡镇里,一些手里有继续的商人回家做养殖,一投资就是几十万的额度。而动物防疫条知件合格证可以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那么,该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呢?

滁州市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材料

在滁州市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一般情况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人员情况。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滁州市怎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滁州市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相关流程如下所示: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
2.受理:农业农村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审查: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4.决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由农业农村局窗口书面告知其不予审批的理由(时限:3个工作日)。
5.办结: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农委窗口领取(时限:1个工作日)。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顺利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②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③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2.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场区周围建有围墙;②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③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④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⑤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⑥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⑦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3.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①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②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③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④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⑤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⑥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4.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5.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滁州市办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费用

滁州市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只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不要钱,走行政审批手续,到相关单位走一站式办公就能办理。
建议养殖者办理前先电话咨询清楚相关情况,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滁州市各县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

1、滁州市畜牧局
地址:滁州 丰乐北路269号
电话:(0550)3011550
2、定远县畜牧兽医总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城合蚌路(郊105)
电话:(0550)4023661
3、明光市畜牧兽医总站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招信镇五马路
电话:(0550)8155342
4、来安县畜牧兽医局
地址:安徽省永阳东路50号西北方向190米
电话:0550-5612159

滁州市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多长时间

在滁州市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一般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下来,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怎么查询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办理成功: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

滁州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1、滁州市畜牧局
咨询电话:(0550)3011550
2、定远县畜牧兽医总站
咨询电话:(0550)4023661
3、明光市畜牧兽医总站
咨询电话:(0550)8155342
4、来安县畜牧兽医局
咨询电话:(0550)-5612159

备注:双休日不办公,如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请于工作日时间上门咨询办理业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期

      农业部2002年5月24日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发行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目前已全部失效,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发行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不同城市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期规定不同,例如: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等。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单位和个人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兽医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批准后,发给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长期有效,但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交回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可能引起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变更单位名称或者其负责人的答,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滁州市去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1、滁州市畜牧局

地址:滁州 丰乐北路269号
公交路线:
南谯区人民政府出发:103路 → 24路
南谯区图书馆出发:108路,108路 → 24路,108路 → 17路
滁州市第十一中学出发:5路,7路,105路 → 24路

2、定远县畜牧兽医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城合蚌路(郊105)
公交路线:
定远县政府出发:定远1路,定远13路,定远6路
定远第二中学(新校区)出发:定远1路
定远古城出发:定远1路,定远16路 → 定远1路

3、明光市畜牧兽医局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招信镇五马路
公交路线:
明光中学(新校区)出发:明光8路,明光10路 → 明光4路
明光市人民医院出发:明光4路,明光9路, 明光3路/明光10路
明光体育馆出发:明光8路,明光4路,明光1路

4、来安县畜牧兽医局

地址:安徽省永阳东路50号西北方向190米
公交路线:
来安县人民政府出发:来安4路,102路,来安1路
来安县公安局出发:来安4路,102路,来安1路
来安县职业高级中学出发:来安4路,102路,来安3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时间

根据第七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审验。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发证审查时有关项目的,应当进行变更申请,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年审范围
全县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内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等企业。禁养区范围内的企业不进行年审。

所需材料
(一)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申请表(表格在乡镇兽医站领取)。
(二)提交年度报告。持证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县动监所提交年度报告。主要内容:“本养殖场当年畜禽饲养生产发展、疫病防控(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措施实施情况)、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档案建立等情况。动物屠宰加工场需要描述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入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措施实施情况),消毒防疫,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实施情况”。所有企业必须建有堆粪、污水处理等粪污处理设施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做到雨污分离、饮污分离、污水零排放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年度报告必须先经所在乡镇兽医站官方兽医到现场实地核实情况,签字盖章后提交乡镇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否则不予受理。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什么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可以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一般普通人说的养殖让其实就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者是养殖场必须办理的证,也是对养殖场的要求,希望养殖场能达到一定条件,这样养殖成功的可能性才会很大。如果养殖场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而进行养殖,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内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容情况下,罚款的不多,主要是只要没这个证,所有的国家优惠政策都享受不了。如产地认证、产品认证、企业补贴等等都办不了。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动物饲养场、百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度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问证与养殖证不是同一个证件,具体优惠政策应以当地文件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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