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办

海玉 803阅读 2020.04.29

【导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我们一起来看看。

临沂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

临沂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按规定需要批准、核准、备案的还应提供)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用地预审意见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集体所有土地项目还应提供)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申请变更、延期的项目还应提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复印件,以及建设项目批后变更(延期)事项申请表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或组织申请的)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本人身份证(个人申请的)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 3 电子 必要

临沂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划拨方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审批条件: 
 具备相关文件材料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二)出让方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的审批条件: 
 具备相关文件材料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临沂市规划局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临沂市怎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沂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如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0.5个工作日 受理、不受理、补齐补正
审查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1个工作日 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决定 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作出审批意见 即办 审批意见
办结 制作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并发送至申请人 0.5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书》

临沂市各县住建局信息如下:
1、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6楼
电话:0539-8112979
2、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莒南县黄海路21号县住建局602室。
电话:0539-7312468
3、临沂市兰山区建设局
地址:银雀山路189号
电话:0539-8318900
4、临沂市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沂市双月园北路117号
电话: 0539-8345099

临沂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用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钱吗?

1、根据地方规定不同,一般都有基础设施配套和规划技术服务费。这两项费油按照用地面积收取。有时,配套费会在办理工程时一并收取。
2、地方规定不同,对收费进行不同程度的减免,来鼓励进行开发建设。如对工业招商项目进行减免一定比例的配套费或免收服务费。有时对公益项目,只收取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临沂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依据:

无收费

临沂市办理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咨询投诉电话:

市级咨询电话:0539-8770610

临沂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临沂市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选址意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合同。
(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临沂市建设发展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时间如下: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了怎么办?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后,可以申请补办。

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办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2、刊登遗失申明的当日报纸(原件);
3、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可能条件下提供)。

临沂市去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沂市去以下机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即由临沂市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临沂市内各县、市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临沂市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信息如下:

1、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6楼
公交线路:
临沂大学出发: k7路 → k31路
临沂市人民医院(沂州路)出发:k201路/k18路 → k11路/k87路,k11路/k87路
2、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莒南县黄海路21号县住建局602室
公交线路:
莒南县人民医院出发:莒南k6路/莒南游5路/莒南5路,莒南k1路
莒南县教育局出发:莒南6路/莒南k6路/莒南5路, 莒南k1路
3、临沂市兰山区建设局
地址:银雀山路189号
公交线路: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出发: k38路, k6路
临沂汽车站出发: k36路,k12路,k20路
4、临沂市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沂市双月园北路117号
公交线路:
罗庄区人民政府出发:k4路
罗庄区车辆管理所出发: k10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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