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艳芬 1720阅读 2020.06.24

【导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具体要怎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呢?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批文(发改批文);
3、划拨决定书
4、建设项目规划图纸。
5、政府批文
6、住建函(含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红线图))
二、(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报建申请;             
2、有关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用地坐标图(2份原件);             
4、规划条件;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建设项目规划图纸。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6、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7、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8、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费用
1、根据地方规定不同,一般都有基础设施配套和规划技术服务费。这两项费油按照用地面积收取。有时,配套费会在办理工程时一并收取。
2、地方规定不同,对收费进行不同程度的减免,来鼓励进行开发建设。如对工业招商项目进行减免一定比例的配套费或免收服务费。有时对公益项目,只收取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即使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查询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到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其真实性以查询结果为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去哪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当地县城或市区的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办理的。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即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市内各县、市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处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关联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