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阳光外语学院

7 .8

  • 牡丹江
  • 双休
  • 社保
  • 正式合同
  • 赞同

牡丹江阳光外语学院简介

牡丹江阳光外国语学院自建校以来, 秉持“立足教育、报效国家”的办学理念,认真践行“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办学宗旨,用诚爱之心,用敬业、变革、感恩的精神认真从事教育教学的每一项工作。阳光的真诚付出,得到了社会、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及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学院历年荣获牡丹江市政府授予的“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标兵” 荣誉称号;2005年被省民政厅授予“优秀民间组织”称号。2006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至今已一直连续多年被省教育厅评为“黑龙江民办高校示范单位”。
  多年来,阳光外国语学院始终把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的根本工作来抓。特别是自2011年以来,学院全面实施了“阳光教育与教学的彻底再造工程”,现在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在这一工程中,学院从“教育即生长”的教育哲学理念出发,衍生出了全新的教学原则和课堂教学体系,衍生出了全新的学生管理原则和办法,让学生们通过“自主学习”和“自主管理”来自己教育自己!教育的职责就是创造让学生自己教育自己的条件。当教育创造出了让学生自己教育自己的条件的时候,学生们与生俱来的自信、快乐、思考力和判断力、合作、友善、想象力、勇敢探究未知等等基因就都会得到自由的、蓬勃的生长。最终,这些东西会让每一个孩子获得幸福。这是教育的终极性、恒久性价值。这是教育的终极目的。
  我们相信,阳光学子通过阳光3~5年的学习、生活,一定会生长出实现自身幸福的能力!一定能拥有更加精彩的未来!

牡丹江阳光外语学院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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