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组织领导项目监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对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负全面责任;
1.2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和愿望,协调各方工作关系;
1.3确定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和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制定监理工作方针和基本工作流程;
1.4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的调配;
1.5主持制定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1.6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工作,参与有关合同谈判,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有关合同条款;
1.7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1.8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的问题及有关需要提供的资料;
1.9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技术指标,严格按照施工质检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质量的检查和控制工作;
1.10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中有争议问题的事实分析资料及监理意见,如计划审批、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意外风险等;
1.11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1.12审核和确认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商;
1.13负责协调工程项目专业之间的主要技术问题,保证工程项目总体功能的先进、合理,充分体现设计意图;
1.14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报告、停工令、复工令;
1.15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组织处理索赔事宜;
1.16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实际控制情况,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意见;
1.17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18审核并签署工程项目竣工资料;
1.19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20主持编制、审核、签发监理月报;
1.21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监理档案资料,并对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及真实性负责;
1.22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薪资待遇可面议,党员优先,有央企或国企工作经验优先。具体工作地点面试可知。
上班地址:-福建-福州-福州站
该职位发布已超过90天,可能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