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底应该多长?
  2008-1-21 【关闭窗口】




  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太长时间就能胜任,可是有些位动辄规定3~5个月,甚至半年以上的试用期,使劳动者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应学会拿起劳动法这个武器保护自己!试用期到底可以有多长呢?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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