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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已开始,近日我省下发通知对此作了部署。通知要求,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将于7月完成,其它岗位的招聘年内完成。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招聘的范围和条件是: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28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5月18日进行,考一科,非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另外,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公开招聘,时间安排和招聘程序应按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年内完成。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采取直接考核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采取招聘方案备案后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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