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学生就业七大政策
  2008-5-4 【关闭窗口】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此项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


  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大专)毕业生,使大批动手能力强、适应性较好的高职(大专)毕业生有用武之地。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关闭窗口】
 
其他相关文章
· 西装穿出气质需要注意N细节
· 男士面试穿西装最为稳妥和安全
· 男士如何选购公事包
· 男士面试要搭配好这些饰物
· 男生面试的着装八个法则
· 如何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
· 重庆:大学生“村官”两年后可转公务员
· 部分毕业生“曲线就业”
· 中小企业成应届生求职踏板
· “洋巨头”抢滩挖角本土高管“中为洋用”
· 新生派轻率离职不可小视
· 南汽名爵添虎将 销售渠道整合提速
· 便利店里的星巴克
· iPhone的中国市场难题
· 如何成就你的芊芊玉手
· 五招教你做个魅力十足的女人
· 测试:你的职场缺陷是什么吗
· 大学生创业还需学会借力而行
· 大学生就业选择渐趋理性
· 现代白领必知的职场攻略
· 《劳动合同法》字眼应清晰
· 甘肃:半数毕业生选西部
· 广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就业压力让许多学生成为考证族
· 成功求职必须具备八大素质
 电子书下载 更多
· 英文简历表
· 教师求职信
· 个人求职信(会...
· 网络维护人员
· 市场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