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选调生报考条件

小编:管理员 1175阅读 2022.09.05

广东省选调生2022年报考条件:(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2022广东选调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广东选调生考试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yxks)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9︰00至17日16︰00,程序如下: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官方认可的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1年12月7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笔试共2科: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思维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在北京、南京、武汉、成都、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8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前可开展面谈,了解报考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面试计划于2021年12月下旬组织,每个职位的面试考点详见《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专业测试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有专业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30%、专业测试占30%、面试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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