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理

小编:啊南 958阅读 2020.10.22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

  (二)将机动车交予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

  (四)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改变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未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有前款第二款、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三、五、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拘留十五日以下。

遇对方逃逸怎么办

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后者虽未离开现场,但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的造成伤害应负法律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协助交警勘察事故现场后弃车逃离现场,且外逃多年,无视受害人的损失,这显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第一,从刑事立法的本意和目的来说,刑法的任务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而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对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就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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