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小编:啊南 1375阅读 2020.10.23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离职后怎么申办工伤保险

申报工伤首先要确认一点,劳动者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则劳动者这个受伤要申报为工伤就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要确定这个受伤是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前还是之后,劳动者的受伤如果是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前(即离职之前及离职期间),则可以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是一年。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者受伤之日起30日之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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