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小店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小编:艳芬 10131阅读 2020.12.28

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
1 七天无理由退货发起条件
1.1 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1.2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平台商家发出退货申请(自物流显示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起计算,满168小时为七天)。
2 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
2.1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2.2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3 商品完好标准
3.1 消费者退回给商家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应当确保退回商品和相关配(附)件(如吊牌、说明书、三包卡等)齐全,并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无受损、受污、刮开防伪、产生激活(授权)等情形,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若商品包装客观上确有防伪性、唯一性、收藏纪念价值等存在特殊附加价值的,商家可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特定的包装保护要求。对于合理可行的包装保护要求,经商家事前显著明示后,消费者应予积极谨慎保护。若该类包装损坏程度足以造成价值贬损或功能丧失,可认定其商品价值贬损。
如有特殊商品包装的保护要求,商家事先对相关要求进行说明,但说明的内容不得限制消费者对商品本身基本的查验和检视权利。

3.2 特定商品是否完好判断标准如下:
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办公耗材、汽车耗材类: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未被拆封,视为完好;
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视为不完好;
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商品原厂密封包装或封签被拆封、移位、撕毁等,视为不完好。
洗护类商品,美发护发类商品,美妆彩妆类商品,游戏软件类商品,宠物食品保健品药品,饲料、动物保健品、兽药,种子、种苗、农药、肥料。若商品有一次性密封包装,商品一次性密封包装未拆封视为完好。
数码相机或单反相机或摄像机商品,单反相机类商品快门次数不超过20次视为完好;液晶电视、空调允许简单通电调试,未上墙安装使用视为完好;洗衣机未过水使用视为完好;其他数码家电商品,进网许可证未损坏(毁)且商品未有浸液视为完好。
ZIPPO打火机类商品棉芯不得注油使用,打火轮、火石无明显磨损,视为完好;
模型、手办、兵人、BJD类商品内包装,若商品有胶条、塑封,胶条、塑封未拆,视为完好;
电子元器件,未进行过焊接操作、集成电路未在IC底座上安装、易耗品(导热硅脂、导热膏、电子胶、灌封胶、密封剂、粘合剂、导电胶、导电墨水)一次性密封包装未拆封视为完好;
书籍类商品,若商品有一次性密封包装,商品一次性密封包装未拆封,且商品无折痕、水渍、污损、字迹、阅读痕迹,视为完好;
奢侈品和金属制品的五金件保护膜,若撕掉,视为不完好;
珠宝类商品,鉴定证书如遗失,视为不完好,如果可补开或需要重新鉴定,消费者承担费用。
注:密封,指商品外包装被生产厂商加以了封条(签)或整体塑(密)封的包装措施。
4 争议处理
4.1 商家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退货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消费者获得上述信息后应当及时退回商品,并保留退货凭证。

4.2 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
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发票遗失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税款。

4.3 消费者选择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若商品商家包邮,消费者仅承担退回邮费;若商品未包邮或系商家附条件包邮的,消费者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消费者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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