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编:啊南 329阅读 2021.03.03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只要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始用工,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狭义上,特指已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一方面也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毫无疑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在“用工”,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始用工,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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