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是否可以享受年假

小编:啊南 1670阅读 2021.03.08

试用期员工是否具有休年休假的资格?

  其实员工是否具备享受年休假的资格,与他是否是试用期员工没有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9年4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保部复函明确:《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从离开上一个单位,并且不间断地到下一个单位工作的,也属于“连续工作”的范围。

  所以,试用期员工是否具备享受年休假的资格,不能一概而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未满12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据此,2014年王某跳槽到某酒店后,当年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1天。

  据测算,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以上(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37天以上(11月24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以上(10月20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

  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实践中对于员工的工龄,用人单位可以实行自行申报制,但申报工龄的同时,应当要求员工提供相应的凭据认定员工累计工龄,累计工龄的证明最好由政府机构出具。对于提供虚假证明可规定按严重违纪处理。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休假吗?

  即使试用期员工具有休年休假的资格,不等于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安排。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但是对于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日期,单位可以进行统筹安排,单位可以在征得职工同意的前提下,跨一个年度安排,同时也可以选择在业务淡季、法定节假日前后统一安排员工休假。

  一般来说,对于试用期员工的年休假安排在试用期过后无可厚非,如果试用期过后,员工仍然有机会使用年休假的,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的请求。但是案例中的王某在六个月的试用期过后,就没有机会使用2014年年休假了,原则上就应在2014年试用期内安排年休假,但是在征得职工同意的前提下,也跨一个年度安排,或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没有休的年假怎么办

没有休的年休假可以折成工资。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单位应该再付2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联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