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小编:啊南 946阅读 2021.04.23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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