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3.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符合流动站招收要求;
4.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者优先考虑。
薪酬待遇:
1.全职博士后税前年薪23万以上(含学校缴纳社保),提供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高层次科研奖励。
2.在站期间可申请国家博士后基金、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可获得经费资助如下: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站中):18万元/人或15万/人;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万元或5万元/人;
(3)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特等15万元/人,一等8万元/人,二等5万元/人。
3.师资博士后通过出站考核聘为专任教师后,除享有人才引进相应待遇,符合相关条件可额外追加10万购房安家补贴。
4.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相关政策学校可协助办理户口迁落、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认定等业务。
5.依托我校申报进站或在站期间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按照人社部、全国博管办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经费支持。申报通知和流程详见中国博士后网。
联系人:叶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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