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怎么样

啊南 1042阅读 2021.04.28

【导语】: 大家都知道养老保险是很重要的,但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呢?养老保险金一般什么时候发?可能大家就不一定知道了吧,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

养老保险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养老金发放时间

社保局养老待遇科工作人员介绍,社保局对于养老金发放一般会在每月10日轧账,接下来,还需经过数据核对、财政请款等几个环节,并在15日前将款项拨付到各养老金代发银行,再由银行发放到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账户。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领到当月的养老金。

养老金款项拨至各代发银行后,银行发放到离退休人员账户也需要一定时间,如果碰上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能发放时间会稍有延后。不过,国家对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并没有作统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将当月的养老金发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各城市发放养老金的发放日不同,无法统一答案。
例如:济南 发放日 每月25日
天津 发放日 每月15日
在上海,退休时约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不是统一的,目的是为缓解领取的高峰而分批发放
一般分成以下时间段:
有的人是每月的10日、11日
有的人是每月的15日、16日
还有的是20日。
但具体到个人的发放日期是固定的。

买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退休后每月领取计算公式是什么?

每月到手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养老保险每月交多少钱

一、单位职工

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每月最高缴纳605.86元,最少缴纳121.17元。

单位则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比例为20%。

二、个体工商户

缴费比例19%,分三个档次,9月底前缴费不收取利息。

随着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293元的公布,我省近日正式公布了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

也就是说,单位职工经核定的缴费工资,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也即月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7573.25元),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即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1514.65元)。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则另有规定。

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计算下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最高每月缴纳605.86元,最少每月缴纳121.17元,在上下限之间的,缴纳月平均工资×8%。用人单位则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

职工养老保险金退休死亡后如何领取

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

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公务员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法定继承人可以凭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

提交材料:

1、申办人填报《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

2、公安局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经公安局盖章确认的《死亡证》、《殓葬证》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

3、参保人本人存析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销户的,提供法定继承人存析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供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

4、申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职工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规定审批并发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见附件)。
(二)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
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月调节金2006年按130元发给,以后每年递减13元。
(三)为使新的计发办法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发〔1998〕28号)规定的计发办法实现平稳过渡,设置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以2005年各设区市(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计算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准,平均缴费指数统一算至2005年12月,其他规定不变。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计发标准所形成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出部分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个人全部缴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若本人自愿,可以继续按月缴费,直到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一次性养老金申领资料:

1、《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认书》;
2、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户口簿(境外人员无需提供);
4、《职工劳动手册》(如有则需提供);
5、本市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
备注:必须是本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养老保险金一个月能拿多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额÷计发月数。
这部分主要取决于缴费年限,缴的越多,储蓄额越多。
2、基础养老金=(社会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工资)/2*缴费年限*1%。
因为,本人指数化工资自己的工资/社平工资*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所以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例如:假设老王从2004年开始在北京工作并缴纳社保,到2019年正好60岁退休,前一年在职岗位平均工资7855元。假设老王工作的15年中,平均工资为7855元。
个人缴纳:7855*8%=624元
单位缴费:7855*20%=1571元
那么这15年里,个人养老金账户储蓄额是7855*8%*12*15=113112元。
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113112÷139(60岁对应的记发月数)=814元。
基础养老金=7855(1+1)/2*15*1%=1178元。
所以两个账户相加,每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为=1992元。

出境定居人员如何领取养老保险

出境定居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出境定居的,应当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后出境定居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继续领取。按领取人的意愿,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3、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

退休养老金怎么计算

一、不同种类算法

(一)如果是在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

计算方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如果是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其符合2006年1月1日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

计算方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离职后养老保险可以提取吗

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一、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养老金:  1、缴费本人死亡;  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  3、缴费本人移民。  二、提取养老金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可以申领,而城镇户口只能转移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存入的个人帐户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存入的统筹帐户,如果提取养老金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缴纳部分的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大多数的钱都是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缴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三、提取养老金所需资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申请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并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四、领取养老金须知提取养老金,只能提取个人帐户部分,拿着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保手续就可以提取个人帐户部分。如果交费时间已够15年,可以领退休金,但计算退休金标准从停止交费年度开始计算(这样一来,就不如不领个人部分)。如果交费时间不够15年,领取了个人部分,将来就不能领取退休金。如果退休前死亡(男60女50岁),亲属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部分,再不能领取养老金。退休后死亡,即使只有一个月,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再不能领取个人部分。

多处参保退休按照哪里的待遇领取养老保险金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 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工作者。

对于这类人的待遇领取地,遵循以下原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户籍所在地 的,则 户籍地 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的,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 的,则 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 的原参保地 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 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 均不满10年 的,则 户籍地 为待遇领取地。

领取退休金的条件都有什么?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综上所述,有些职工存在双重社保关系,在多地缴纳社保,这样退休后就需要确定退休金领取地点,原则上保险关系所在地是申领地。连续缴纳社保满十五年,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就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至于每月领取金额多少和职工平时缴纳的基数、比例及年限有关

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后可以不交了吗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交,具体是这样规定的,分两种情况:

一、对于在职人员,只要在单位工作,就要一直交。

社会保险对于企业来说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属违法行为。

作为强制保险,对于公司来说,为员工购买是必须承担的义务,即便员工个人申请不予缴纳,公司一般也不会同意,因为社保每年也会有稽查,一旦公司没有全员缴纳保险,将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公司不可能为了个别员工的利益而放弃为员工缴纳保险。

另一方面,企业缴纳保险是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同时一起交,如果不缴纳,会承担员工生病、工伤、生育方面的需求不能满足,对公司也是一大风险。

所以对于在职人员,只要在单位里工作,社保是不可能不缴纳的,即便交够15年,单位也仍然会继续缴纳,即便员工个人申请办停公司也不会同意。

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交够15年是否缴纳,全凭个人。

对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的人员,如果不想交社保,这个是很好操作的,带身份证去社保局直接办理停缴即可,是非常方便操作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停了社保同时也会停医保,就会存在医保不能报销的情况。而且医保退休的条件是比养老保险苛刻的,大部分地区是要缴纳25年才能办理退休,所以能够养老退休的人不一定能医保退休。

因此,想要医保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好好考虑下是否需要医保。

另外,如果只是考虑养老退休的人员,也不建议只卡在15年这个点上,万一未来养老退休条件从15年提高到更高标准,有可能存在退休时不能如期退休的情况。

但是续交社保是有必要而且很划算的,原因如下:

1、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
2、交社保的同时,公司也在交。如果个人不交了,那公司的部分也停了_。还有那怕你是缴纳满15年社保,只要你没有到退休年龄,你在企业单位工作,那么你就必须缴纳社保,这个是规定。
3、养老金的多少,与当地的平均工资,与你缴纳社保的年限和基数都是有关。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你更要交了。因为你工作中只需缴纳很少的养老保险,退休后反而能拿到较高的养老金。
4、如果停止参保,那么其他的社保待遇就不能享受,比如医保停了,去医院看病就不能报销。


养老保险怎么继承

养老金怎么继承
国家新规,老人退休,在领取养老金不满139个月时,死亡,那么老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作为老人遗产有合法继承人继承,
这是2014年10月新规,
需要合法继承人持有老人死亡证明,婚姻证明,继承公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老人养老金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继承手续,

养老金可继承多少年
具体统筹账户的继承问题也在研究之中,继承的是个人缴纳部分。
60岁退休后,职员必须至少连续领取养老金16~17年才能拿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目前,养老金中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是按139个月分配,但是,如果参保人死亡,领取不够139个月的,个人账户余额子女或可继承。
以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为例,按照现行的养老金支付体系,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的资金越多,从统筹账户中所领取的百分比也越高,从绝对金额来看,缴费水平相当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单月所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自然越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