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里不能建养鸡场?

海玉 3267阅读 2020.05.08

【导语】: 养鸡场建在哪里才不算违法?法律规定住房居民区多少米范围内不能建养鸡场?基本农田可以修建养鸡场吗?还有哪些地方不能修建养鸡场?这些你都知道吗?

养鸡场距离村庄规定

一般来说只要不影响村民的就可以,特别是要注意水源污染。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抄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袭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估。一般来说,距离500米外,只要无噪音污水等影响,煤矿工业场地距离民居多远,没有给出具体规定。具体合理距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第三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基本农田不准修建养鸡场规定

      在基本农田养鸡是不允许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的规定,国家为保护基本农田,明确规定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一般用地可以建养殖场,但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 :
      1、 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 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3、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回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 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答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其他养鸡场建设限制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是不能搭建养殖场的,这一点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是有明确说明的。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大家都知道,不少养殖场味道是非常大的,而且会有不少污染,养殖场要是搭建在了居住区的附近,不仅臭味比较大,而且会污染居住环境,所以这种地方也是不允许建造养殖场的。
(三)邻水区域不能修建养殖场
现在养殖场不允许建造在离水源较近的地方,因为建造养殖场会污染环境,如果污染了水源,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这种地方是不允许建造养殖场的。
(四)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五)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六)基本农田不能修建养殖场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对于基本农田,有“五不准”:
①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②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③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④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⑤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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