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注意事项

小编:艳芬 1662阅读 2020.08.24

      1.提前3日递交辞职报告,告知用人单位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休完的假期尽快休完;
      3.若试用期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社保停保、公积金封存或转移事宜需要人事部帮忙办理,注意结果;
      4.核算离职薪资,确定薪资发放时间;
      5.离职手续办理完整,领取离职资料完整包括离职证明等文件;
      6.尽量和同事或者人事部保持良好关系,后期会有公积金转移或提取需要人事部协助办理。
      7.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该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8.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提前三十天通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对解除劳动合同附加条件,如约定需提前通知,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行使解除权可不受其约束。
      9.试用期员工辞职是否赔偿培训费?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出资是特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出资,如发票。
      如果试用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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