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终止办理方法
小编:啊南 782阅读 2021.04.06
部门名称 |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事项名称 | 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号令) |
办理条件 | 企业已经办理了工商或者税务注销 |
办理程序 | 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办理 |
所需材料 |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部门盖章的《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
联系方式 | 12333 |
手工办理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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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2011年5月该项业务已下沉给区,市社保中心不直接受理此项业务 |
受理地点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
受理时间 | 由于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机构的对外办公时间是按各区(县级市)人社局的时间来确定的,所以存在差异,因此改为“以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办公时间为准”。 |
办理期限 | 1天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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