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小编:啊南 979阅读 2021.04.23

根据国家新医改规定,参保人员就医要遵循分级诊疗制度要求,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

因此,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前提是参保人员按照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的信息通过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平台,传送到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才能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不能擅自到异地就医住院,否则会影响正常报销手续的办理。

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允许异地就医:

一是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医疗水平不能满足,需要转院治疗的;

二是在外地出差、旅游期间发生意外、突发疾病等情况,在当地住院治疗的;

三是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根据地域现分为焦作市内就医、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

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所需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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