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劳动者允许约定几次试用期

小编:啊南 563阅读 2021.03.06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该法同时又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对于试用期是否可以私自随意约定?

  1、试用期的期限不得随意约定。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一对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违法约定并履行试用期需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要指出的是,赔偿金并不能代替正常工资的支付,也就是说,在单位承担赔偿金的同时,还要支付与该员工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的正式工资,即用人单位最终将承担该员工试用期满后约定的工资标准的双倍工资。此外,赔偿金的承担是以已经履行超过法定试用期限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单位就无需支付赔偿金。

  3、试用期的待遇有下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以下两个标准: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企业须额外注意。

  (2)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两个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低于以上两个标准的约定,即使劳动者自愿接受,仍然会被认定为违法而无效。

  还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如果有签订过集体合同,并且在集体合同中约定过试用期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同时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标准。

  4、社保待遇。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

  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当然也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员工不仅可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缴,还可以以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一旦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或者生病住院,单位也需要为此买单。有些公司说,那我给员工投意外险,将工伤和医疗纳入进去,那么,需要提醒的是,商业保险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强制义务,并且,在一些地区,商业保险的赔付和工伤赔付可以兼得,企业最终还是要买单。

  5、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时,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试用期要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首要前提是试用期必须合法约定;

  2、用人单位制订有针对该员工的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的尽量量化或者考核程序的公平性,是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提高劳动争议胜诉率的关键);

  3、用人单位曾向该员工公示过该录用条件(注意保留公示的相关证据);

  4、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在试用期内对该员工进行了考核;

  5、该员工的考核结果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6、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在试用期内通知员工。

  7、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时,不受医疗期、“三期”等法律特殊保护的限制。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读】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时候,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的最长时限、约定次数及其他有关规定,否则该试用期的约定就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规定了长短不同的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就是违法的。举一个例子,某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这样一个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就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的规定。这里要指出的是,法律只对试用期的最长时限有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只要等于或者短于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都是合法有效的。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假定某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约定过了一次试用期,如果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调换了新的工作岗位,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又与他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则这一次的约定就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某一企业只与劳动者签订了二个月的劳动合同,却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十天,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违法的。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某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也为六个月,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就是违法的。法律此时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六个月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利用劳动者在适用期的工资相对较低,同时解雇处于适用期的劳动者也相对容易的特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所约定的试用期,如果还没有实际履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使之符合本法的规定;如果无效的试用期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其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假定劳动者的月工资为每个月1000元,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1000*3=3000元赔偿金。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只要劳动者已经实际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照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者尚未履行的期间,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在上面的例子中,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假定劳动者实际上只履行了一个月的试用期,用人单位应按一个月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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