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规定

啊南 3647阅读 2021.04.28

【导语】: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新规定从2013年开始,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就一直备受广大市民关注。那么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规定

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 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 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 算。 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 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不属于199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实 施范围,按照本规定新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的职工,本规定实施前,按国家规定 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 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 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 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 标准。

失业保险怎么办理封存

一、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封存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2、已重新就业的证明; 

3、已核签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失业证》。 

二、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封存的程序 

1、本人向失业保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封存表》; 

2、失业保险机构对申请人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期限的封存证明,并收回《失业证》; 

3、失业保险机构将申请人的有关表格、《失业证》进行登记建档并进行封存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国家的失业保险条例均是按参保人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外地转入失业保险年限认定,规定:1999年1月22日之后,按国家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军人服役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此外,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定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时,其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重复计算。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需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等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 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