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办理变更

啊南 3430阅读 2021.04.28

【导语】: 对于失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失业保险变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参保单位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终止的,应当在变更、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单位招用、辞退、裁减人员的,应当在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三日内办妥相应的变更手续。应依法向单位所在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

办理材料

(一)《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人员批量增减还需批量增加、批量减少、批量续保表格);

(二)人员增减,单位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三)就业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失业保险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变更失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变更登记单位应按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资料: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编委下发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撤销登记时需携带和填报以下资料:

1、税务或工商管理部门受理注销登记的证明及复印件或批准撤销文件的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4、当月社保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需在清还欠费后提供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需携带和填报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单位事项变更的提供《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3、个人事项变更的提供《参保人员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失业保险怎么办理变更

参保单位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依法向单位所在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变更。

参保单位人员有增减变化时,需在当月申报缴费前到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更手续。

单位人员变动办理增减员时需携带和填报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3、《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

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需携带和填报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单位事项变更的提供《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3、个人事项变更的提供《参保人员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在哪里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以及户籍所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
办理流程如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业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就业应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或不就业的自由。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就业服务,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失业保险怎么变更领取银行卡号

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点击“社保”

点击“全国失业金申领”

选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点击“去申领”

点击“社保卡银行账号”后边的按钮,输入新的银行卡号就可以了。

失业保险变更登记所需哪些材料呢?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编委下发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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