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申领

管理员 565阅读 2023.03.11

【导语】: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怎么支付方式,退休职工有养老金吗?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如何计算,退休职工如何领取养老金?外商投资企业有养老金吗,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规定?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怎么支付方式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实行“现提现付”与“储存积累”相结合的支付形式。“现提现付”的费用,用于支付现已退休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储存积累” 的费用,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将来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部分费用可作调剂金使用,以平衡减轻企业“现提现付”的补充养老金的负担。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按职工本人的连续工龄、本企业工龄的长短、职务的高低、贡献(含劳模、计划生育)大小确定,可一次性或按月支付。

  按月支付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可实行基础补充养老保险和附加补充养老保险。基础补充养老保险按月发给每人相同的金额;附加补充养老保险按工龄的长短、职务的高低、贡献的大小确定的各人不同的金额按月发给。附加补充养老保险金,可以绝对金额或以各人工资的百分比计发。

二、退休职工有企业补充养老金吗

  对没有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现已退休的职工,按企业规定的办法支付企业补充养老金;对已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的退休职工,由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实行一次性支付。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由社会劳动保险机构按本人缴纳期限和金额一次性计发。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职工储蓄养老保险挂钩的,在职工退休时,两项保险金连同利息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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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申领

 一、怎样办理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二、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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