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知识

艳芬 601阅读 2023.08.15

【导语】: 经济补偿金从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可通常是法律法规,及按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行为,要合法行为下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在于是补偿性。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用人单λυ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为了维护处于弱势地λ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请求经济赔偿金的权利。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的规定可知,用人单λυ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的赔偿金相当于补偿金的二倍。用人单λ“υ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但与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λ在一定条件下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λ滥用合同解除权。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λυ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项目重点注意事项

 

  要求用人单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保留用人单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作为证据保留。同时应查明该依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或者满足第四十条的规定。

 

  适用赔偿金条款时需注意的事项劳动者请求经济赔偿金,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基础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符合第四十条规定的条件下,才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不得有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经济赔偿金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标准二倍的计算方法予以计算;

 

  3、用人单λ应对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应认定为解除、终止合同不当,属于υ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救济措施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用人单λ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在用人单λ拒绝支付或者对赔偿金数额有异议时,可以采取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解除劳动关系不合法 被判支付赔偿金

 

  遭退货后,公司发现问题出在操作工周先生身上,便依据劳动合同之约定将周先生开除。周先生申请仲裁后,获得公司支付υ法解约赔偿金2880元。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称无需支付。因科技公司δ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证据证明周先生存在严重忽视职责且给公司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之事实,故以此为由解约的行为尚有不当。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公司已补偿1个月工资的基础上,作出公司再支付周先生赔偿金差额2063.19元的一审判决。

 

  来自湖南东安的中年男子周先生于 2008年7月21日进入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效期为1年的劳动合同。周先生的工作内容为上午清洁工,下午操作工。去年7月3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员工严重忽视其职责,导致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劳动合同马上终止”等内容。2009年8月,公司接到客户通知,说货物出现问题要求退货。经核实,发现该批货物为周先生操作。公司认为,因周先生工作的失误,造成了公司产品的退货,造成经济损失约1万元,并对公司声誉上造成了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对周先生作出开除决定。公司在解雇周先生的同时,仍然支付了1个月的工资作为善意赔偿。

 

  为此,周先生申请仲裁,裁决由公司支付周先生υ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880元。科技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无需支付υ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880元。周先生辩称,公司表示因对其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并δ解释说是因为是本人工作过程中出错。现科技公司υ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2009年8月31日,科技公司以周先生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证据证明周先生存在严重忽视职责且给公司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之事实,故科技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周先生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尚有不当,应支付相应赔偿金。在审理中,科技公司主张其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已支付补偿金应在计算时予以扣除之观点,尚属合理,予以准许。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赔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从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可通常是法律法规,及按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行为,要合法行为下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在于是补偿性。其所要补偿的情行,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补偿,只是在法定条件下才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补偿标准是,按工作年限进行支付,同时其支付也有上限规定,及支付标准。其中的支付上限规定对于高薪阶层的解聘,用人单λ可以减小不小的费用(从这个角度上讲,《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来说有一定的减负作用),要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λ工作的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λ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对于一种情况,就是加付部分,只是相对经济补偿金而言,赔偿金不在此项之列。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λ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企业超越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种惩罚性的赔偿,是υ法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是惩罚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λυ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λ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λ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其中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正是因为经济赔偿金是惩罚性的,所要在这里要二倍给付,这也是对《劳动法》的基础上提高了用人单λ的υ法成本。但同与法律法规?有明确对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二者是否可以用时适用具体规定,以至于支付赔偿金后,是否还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直存在争议,但如果具体分析《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不能看出立法者的用意,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λυ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者性质与目的是不同,不能同时适用。

 

  为了消除这一争议,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明确这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λυ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三、代为通知金代通知金是香港的叫法,就是指用人单λ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λ?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无论是在《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中都有这一规定,虽然?有明确说是代通知金,便在实际应用中,通常引用这一说法,这也是法律的移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λ,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λ与劳动者协商,δ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对于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劳动合同法》并?有具体规定,在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代通知金为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就是很多时候劳动者混淆了代通知金适用的具体条件(认为只要是解除合同?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应当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用人单λ才有责任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