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艳芬 629阅读 2023.04.14

【导语】: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多少,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取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确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取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待遇

一、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取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的规定,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在职工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其中八级伤残职工所享受的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a女的意见,此处所指的工资应当是其遭受工伤前的实际工资收入,不应当是其合同工资,b公司只按其合同工资而未按其实际工资向工伤保险基金交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向其补足差额。根据我们向当地劳动部门的咨询,此处的本人工资是指职工遭受工伤前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时所登记的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如果某职工首次在某单位工作,则该全部工资性收入为其在该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如果该职工第二年为该单位工作,则该全部工资性收入为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与上述对工资福利待遇的解释相同。

由此可见,a女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请求并不合理,因为其在2005年9月份遭受工伤时才刚刚在b公司工作了三个月,b公司应当按照其第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而不是按照其遭受工伤前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两者数额相差不大,但有本质区别。另外,虽然b公司可以在a女工作满一年时,按照a女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其调整工伤保险基金的缴纳基数,但由于a女遭受工伤是在工伤基金缴费基数调整以前,因此也只能按照遭受工伤前登记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不是按照a女工作满一年后的调整缴费基数领取。

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待遇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因工作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0个月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多少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在我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算?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抱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