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补助金知识

艳芬 1158阅读 2023.08.15

【导语】: 根据川老发[]15号文规定,老红军的丧葬补助费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个月计发。   2、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离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死亡当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什么是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什么是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是针对死亡的失业人员的家属的开支项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具体标准可参照当地政府对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直系亲属都有份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直系亲属都有份

  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亡待遇案,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都得到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补偿。

 

  于某是寿光某电子公司的职工,现年25岁,于2月因工死亡。于某之妻于4月向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某电子公司支付有关工亡待遇。

 

  仲裁院审理后认为,公司未给于某缴纳工伤保险,现于某因工死亡,应由公司承担全部的工伤待遇责任。同时,仲裁院查明,公司已支付了于某丧葬的费用。于某无子女,其父母均为50岁,都未达到供养亲属的条件。对于某之妻的仲裁活动,于某的父母都不知情,但于某的父母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仲裁院追加于某的父母为第三人。继续审理时,于某之妻认为,为于某办理丧事,公司已支付给于某父母丧葬费用,于某父母已获得补助,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全部由自己领取。仲裁院指出,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直接支出,于某的丧事是其父母所操办的,公司支付的丧葬费用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更是对其失去亲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于某之妻及其父母都有权获得。由于于某无供养亲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规定,于某的直系亲属应得到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5360元。经仲裁院调解,于某父母获得4万元,余款由于某之妻获得。

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的分配问题

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的分配问题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而支付给其直系亲属的丧葬费用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里的因工死亡包括职工因工当场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

 

  供养亲属抚养金是你姐姐生前需要供养的人,最多不能超过你姐姐本人工资100%你母亲、和你姐小孩每人可拿你姐本人工资各30%,工亡补助金为你当地职工平均工资48-60个月,工亡补助金你姐继承人都有平均分配。

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1、根据川老发[2004]15号文规定,老红军的丧葬补助费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个月计发。   

2、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离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死亡当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4、根据成国资改革[2007]104号文规定,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丧葬费支付标准按本人逝世当月的基本离退休金额计发10个月。   

5、根据川劳社办[2007]2号文规定,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金。   

6、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7、根据成国资改革[2007]104号文规定,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为本人生前1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