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

艳芬 585阅读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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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之日起,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文件为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该文件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该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结合本案的情况,并根据上述法律、文件规定,王某1984年7月至2007年12月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企业月平均工资。2008年1月至2008年3月的工作年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王某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半个月工资计算。

劳动关系跨跃2008年1月1日,要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即分段计算。2007年12月31日以前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计算依据为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对于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计算规定了“双封顶”。第一,经济补偿基数的“封顶”——以本地区(如: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为标准支付;第二,经济补偿年限的“封顶”—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9月18日施行,第二十七条对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