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艳芬 757阅读 2023.08.15

【导语】: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专题为您介绍最新的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人士在线解答有关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问题.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上调23.1%—23.5%目前居西部主要城市之首

成都最低工资标准首破1000元大关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继最新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本月起执行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号),确定我市月最低工资为1050元、960元两档。

14个区(市)县

执行每月105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50元、960元、880元、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元、10元、9.3元、8.4元。

我市没有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权,是在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内选择具体档次实施执行。而经市政府以成府发〔2012〕2号文件确定,全市14个区(市)县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次(每月1050元,每小时11元),6个县(市)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次(每月960元,每小时1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对比原执行的850元、780元,上调幅度为23.1%~23.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对比原执行的8.9元、8.2元,上调幅度为22%~23.7%。

最低工资标准

先后10次调整

据此,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我市历来重视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自1995年起开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至今先后10次调整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是统筹考虑城乡经济发展、地区经济差异、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测算出来的。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能适应我市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与近两年全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基本一致,基本达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改善民生行动计划”提出的“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的目标要求。

市人社局披露的数据显示,1995年,我市主城区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80元。此后依次调整为190元、220元、270元、340元、450元、580元、650元、850和1050元。

用人单位

应向职工公示新标准

市人社局特别强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要求,用人单位应在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

即日起,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确保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

西部各主要城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

西安1000元/月

昆明950元/月

贵阳930元/月

银川900元/月

西宁900元/月

重庆870元/月

兰州760元/月

拉萨950元/月

乌鲁木齐960元/月

病假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工资有最低工资标准,病假工资也有保底标准,那么病假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病假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首选,从单位方面讲,职工患病应给予医疗期,并让职工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待遇。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二、病假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吗

按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劳动者获得最低工资的条件有两个:

一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

二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履行了劳动义务。

因此,单位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但是,国家又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原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就是病假工资的相关知识,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病假工资其实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